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第二十条有效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龙塘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