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重大事项以报告形式提出的,依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关于报告的听取和审议的规定办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应当自收到报告后,决定是否提请最近召开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