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第四章 安全和应急避难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及联系人员信息,并在城市公园主要园路、活动广场、出入口等处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安全管理,维护秩序。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