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城市公园内现有水域水体清洁,防止污染;科学合理设置水上游乐项目,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

城市公园内有河流经过的,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配合水务部门做好园内河流两岸防汛工作。

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