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