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在小秦岭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小秦岭保护区管理目标。禁止开设与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小秦岭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进行。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