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三条有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质量、履行期限条款和合同的价款、单价、比例条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