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