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与厕所建设管理相关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厕所设施设备生产企业发展,鼓励新建和改建厕所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和新型技术,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厕所定位导航、信息发布和接受公众投诉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