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和特区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事绿化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