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有效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