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已废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毒教育。家庭成员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制止,并配合政府帮助其戒除毒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