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