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第五十六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路养护和货运源头管理,依法实施规范化装卸、标准化运输,降低大气扬尘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