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系统防治、确保安全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