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祭祀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公民转变祭祀方式,文明、绿色祭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民间祭祀日期间,可以指定固定地点,提供焚烧容器,引导公民集中焚烧祭祀品,并及时组织清扫。

火葬场应当设置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