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扬尘污染防治第六十六条有效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应当设置废石、废渣、泥土等专门存放地,并采取围档、洒水降尘、设置抑尘网、集中开采、运输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