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第四十四条有效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