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实施餐厨废弃物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