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金融机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毒品违法犯罪可疑资金进行监测,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