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五条有效住宅、厂房等房屋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承租人或者出租房屋内有涉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农村土地承包人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人发现土地内有涉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