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七条有效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并在国际禁毒日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