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禁毒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