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装备,保障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履行职能必要工作经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