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制水工艺,加强对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巡查检修,发现漏损或者故障及时抢修,自用水率和管网漏损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监测预警系统。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供水管网漏损,向公共供水企业、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或者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后,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