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接到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组织事故抢救,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