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可以燃放规定等级烟花爆竹的时间。重大节日、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区域的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并公告。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