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前款确定的区域外,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确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叶集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确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其公布的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或者限制燃放警示标识。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