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四章 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第二十八条有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或者以授权、委托、挂靠等方式变相转包、分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采用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等方式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