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建设单位在电梯井道施工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电梯安装等单位进行会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应当立即整改;未经整改或者整改后不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不得安装电梯。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