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防治废气、恶臭、尘污染第二十条有效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应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并每年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检测报告。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