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使用社会停车场为辅、增加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加强停车场所建设和各类车辆停放的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所,提供停车服务。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