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利用建(构)筑物外立面设置夜景亮化设施的,应当符合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以及技术规范,并与建(构)筑物外立面的主体色调、造型和设计风格相协调。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