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依照本条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超越批准权限和审批时限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3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