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