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禁止在下列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一)中考、高考期间;(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