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超限运输行为的治理,保护农村公路安全。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