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审议结果及其处理第七十四条已修改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落实审议意见情况作出客观评估,提出对反馈报告的审查意见报告,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