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表决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命事项后,应当依法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