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表决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经审议后,需要交付表决的,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全体会议表决。议案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有修改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建议表决稿提请主任会议审定,在表决前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反馈修改意见采纳情况。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