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审议和发言第五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由工作人员记录整理,根据需要编写会议简报。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