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凡在自治州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配置水资源。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和设施,提高水的利用率,降低耗水量。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