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兴建取水、蓄水工程,应符合资源开发利用综合利用规划及供水规划,严格执行防洪、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4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