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管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六条有效既有架空线应当按照统筹规划、严格控制、节约用地原则,结合城市建设逐步转入地下敷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