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旧址的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旧址保护的关系,保证旧址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旧址造成损害。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