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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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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

第八条

已修改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旧址的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旧址保护的关系,保证旧址安全。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旧址造成损害。

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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