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四条已修改提请的任免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