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组织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本市居民应当正确处理矛盾纠纷,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