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组织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网络、电信运营者应当遵法崇德,承担社会责任,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保护信息安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