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第十条有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