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脱贫攻坚目标应当确保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贫困县全部退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